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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芜湖同文艺术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年级班主任:
为切实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芜湖同文艺术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1.具有芜湖同文艺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其中一、二年级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直接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和已提交车辆《回收臵换收缴凭证》的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子女可优先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
2.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有关精神,安徽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二)资助标准
每学期资助标分为三档:1500元、1000元、500元。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①建档立卡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
②单亲家庭、父母务农、无稳定收入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
维持的;
④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
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⑥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认定。
二、工作流程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
2.由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对象名单,在班级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班主任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3.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评结果。
4.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班级公示结果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对象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经审批确认后的国家助学金对象名单报县资助中心审批;并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对象名单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三、资金发放形式
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确定名单后上报资助部门并告知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学生资助卡,由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国家助学金名单,直接将助学金转发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资助卡后方可使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同时学校资助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资助对象。按照政策界定资助对象,规范数据统计工作,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助学金。
2、对于资助对象变动或学生变化而多出的资助标准,要及时将发放情况逐级上报。
3、确保资助系统中资助信息准确完整。将资助月报表和学期报表填准确及时,受助学生数统计准确,无虚假、错报、重报、漏报现象。
4、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是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这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5、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对资助生要公示,
设立举报电话:0553—3800198,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芜湖同文艺术学校
2023年7月15日